根据《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关于全面取消医疗机构门诊预交金制度的通知》(国卫办财务发〔2025〕1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财务发〔2025〕5号)及《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做好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卫财秘〔2025〕 25号)等文件要求,公立医疗机构自2025年3月31日起,全面停止收取门诊预交金。现就我院保留门诊预交金备案内容公示如下:
一、门诊预交金保留依据及适用范围
自2025年3月31日起,我院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发布取消门诊预交金以及清退存量门诊预交金的公告,并在门诊大厅收费窗口、自助机、电梯口等显著区域摆放告知牌。基于我院实际情况,以下两种情形仍保留门诊预交金:
(一)对于急诊、急诊留观、门诊手术、急诊手术等情形,以及老年人等确有门急诊预交金需求的群体,在患者自愿且确有必要的前提下,保留门诊预交金;
(二)目前,我院微信公众号已上线 “一次就诊一次付费” 支付模式,但受限于现有信息系统,暂不支持 “诊间支付” 功能。部分患者不习惯微信操作,且因不愿多次前往窗口排队充值,即便经收费员充分告知支付模式详情后,仍选择自愿缴纳门诊预交金。
二、门诊预交金收取标准
我院遵循患者自愿的原则,不限定患者门诊预交金的金额。在《自愿缴纳门诊预交金电子确认书》中明确告知患者根据实际需要合理预交费用,诊疗过程中或结束后,在医院门诊收费窗口进行预交金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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