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乡居民参保人员生育住院
1、定额补助为1000元。
2、有并发症或合并症住院的按普通住院政策执行,不再享受定额补助。
3、分娩合并症或并发症的认定。是指妊娠期或分娩期发生的病情严重且费用较高的情形,轻微并发症或合并症仍执行定额补助政策。
4、如在非参保县区医疗机构生育,生产结算材料带回参保地乡镇卫生院医保办报销,定额补助1000元。
二、职工生育住院
1. 医疗机构
单独的定点医疗机构,签订生育协议的医疗机构(分免费生育和非免费生育)
2.分娩住院直接结算:
①待遇政策:
免费生育的医疗机构分娩不需要自付,除超标准服务费外。
非免费生育的医疗机构仅自付非医保费用。
②计算公式:
免费生育的医疗机构:可报销费用=总费用-超标准服务费(增值服务)
非免费生育的医疗机构:可报销费用=总费用-全自费-超标准费用
3.分娩住院手工报销(由县医保中心办理)
①基金定额支付标准:
医疗机构收费等级 |
分娩报销金额(元) |
|
顺产(元) |
剖宫产 |
|
三级医疗机构 |
2500 |
5000 |
二级医疗机构 |
2000 |
4000 |
一级医疗机构 |
1600 |
3200 |
②说明:
(1)在外地医疗机构分娩住院的不分医疗机构级别,按照一级医疗机构标准进行支付;
(2)分娩住院费用不包含乙类费用;
(3)生育住院不进大病;
(4)灵活就业人员分娩住院,基金定额支付顺产600元,剖宫产1000元,医保中心结算。
(5)女职工在非定点医疗机构生产按照平产1600元,剖宫产3200元定额结算;
4.计划生育手术费(由医保中心手工结算)
①定额标准:
序号 |
手术项目 |
定额标准(元) |
1 |
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 |
70 |
2 |
人工流产吸宫术 |
105 |
3 |
药物流产 |
135 |
4 |
中期妊娠引产 |
360 |
5 |
钳刮术 |
130 |
6 |
输卵管结扎术 |
185 |
7 |
输精管结扎术 |
180 |
②说明:
不分医疗机构等级,目前只能通过手工报销;
5.生育津贴(女职工)
①生育津贴标准:
项目 |
生育津贴标准 |
3个月内的流产和宫外孕 |
1个月 |
3-7个月的流产和引产(12周) |
1个半月 |
7个月以上的流产和引产 |
待定 |
剖宫产 |
5个半月 |
顺产 |
5个月 |
每多一个胎儿 |
多半个月的生育津贴 |
②说明:
(1)1个月生育津贴=按个人生育当月往前推12个月的缴费基数的月平均值;
(2)生育津贴在生育结束五个月后,携带相关材料在医保中心报销。
6.男职工配偶
(1) 仅对分娩住院费用进行补助;
(2) 未就业配偶已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且已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享受生育医疗待遇或生育补贴的,本着不重复支付的原则,补差额,也就是看居民医保报销和男职工报销哪个高,走哪个;
(3) 按手工报销定额标按照平产800元,剖宫产1600元定额结算。
7. 生育并发症:
①政策待遇:
(1) 最高结算(不含个人自付部分)限额2000元(基本医保支出费用)基金支付比例定点医疗机构90%(非定点医疗机构80%)
②计算公式:
(1) 可报销费用=总费用-全自费-不进二次的费用;
(2) 个人负担金额=可报销费用×(1-报销比例)+全自费+不进二次的费用;
③说明:
(1) 生育并发症不进大病;
(2) 非定点医疗机构80%,非定点医疗机构80%,指的所有非定点医疗机构生育并发症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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