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舒城县委、县政府下发《关于表彰舒城县第十三届文明单位的决定》,舒城县人民医院荣获“第十三届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我院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以及县卫计委直接领导下,以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为抓手,全面提升服务质量,改善服务态度,优化服务流程,规范服务行为,以实实在在的效果,赢得人民群众对我们工作的信任、支持和满意。先后荣获 “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 全国院务公开示范点”、“全省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市文明单位”、“市文明窗口”等荣誉称号。此次,我院再获舒城县“文明单位”这一光荣称号,既是对我院文明创建工作的肯定,也是一种鞭策。今后,我院要把开展文明单位建设,和医院医疗服务及行风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全面提升服务能力,努力争创三级医院。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