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整体维保托管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FS34152320260018)于2026年4月15日成交,2026年5月6日签订合同。其中合同专用条款第3.2.1条约定:“乙方应在 2026 年 5 月 15 日前向甲方提供四台设备与设备制造商或其授权的售后机构签订的全保合同,同时确保上述维保合同在签订后可以正常履行,因乙方原因导致维保合同无法正常履行,进而导致设备制造商或其授权的售后机构未能提供有效维保服务的,视为乙方违约,则合同立即终止。(合同签订前乙方出具承诺函)”
截至2026年5月16日,成交供应商医星医疗(武汉)有限责任公司仍未能提供与设备制造商或其授权的售后机构签订的全保合同,导致本项目维保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现正式终止该维保合同。
特此公告
舒城县人民医院
2026年5月2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