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医疗质量安全,规范医务人员医疗行为,确保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增强医务人员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11月14日下午,我院特邀北京大学卫生法学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孙东东来院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医疗损害责任立法变化的学习与临床应用专题讲座。医院领导班子、中层干部及非值班医护人员共同参加了此次学习。

会上,院长张秀珍对孙东东教授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她表示,《民法典》中关于医疗损害责任的规定,对医疗行业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对推进医院发展和医务人员的依法执业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作用,医护人员在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的同时,要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加强医患沟通技巧,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培训会上,孙教授结合自身多年的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深度解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医疗损害责任章节的立法新变化与临床实践应用。他的讲解既注重理论高度,又贴近临床实际,使与会人员对《民法典》相关条款有了更加全面和深入的理解。
此次专题培训是舒城县人民医院深化医疗质量管理、强化法治医院建设的重要举措。通过系统学习《民法典》中医疗损害责任的相关规定,医护人员在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方面得到了显著提升。舒城县人民医院将继续秉持“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做好医疗纠纷防范,充分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作出新的贡献。
图文 | 宣传科
编辑 | 王艳萍
初审 |谈正灏
复审 | 方春生
终审 | 汪加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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