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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人民医院来院进修人员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4-09-02 10:53 来源:科教科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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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舒城县人民医院进修管理工作,提高教学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和医疗质量,做好来院进修人员的管理,现根据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申请条件要求

大专学历毕业工作2年及以上,中专学历毕业工作3年及以上。有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护士资格证书及相关执业证书,其他专业有相关专业上岗资格证书。进修人员申请的进修专业必须与本人专业方向相关。选送单位为县直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及社区卫生服务站。身体健康,工作积极,能够胜任临床工作。

第二条 进修时间和费用

进修时间要求三个月及以上。不满三个月者按参观学习办理。来院进修免收进修费,进修期间食宿自理。

第三条 进修申请程序

申请进修人员提前在医院官方网站下载《舒城县人民医院来院进修申请表》,填写完整并加盖选送单位公章;同时携带个人执业资格证书、执业证书或医技人员上岗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至科教科(或邮寄,地址:安徽省舒城县城关镇舒城县人民医院门诊五楼科教科 江老师收 15755366712,请用顺丰快递!)。审核合格后,由科教科统一发送《进修报到通知》至申请人邮箱。

申请人根据通知的时间按时报到,逾期不报到视为放弃。

 进修报到须知

一、报到地点:舒城县人民医院门诊部五楼科教科

二、报到时间:进修人员报到时间原则上为每月1日,周末或节假日后延。

三、报到提交材料

1、单位介绍信

2、进修报到通知

四、进修人员来院报到并签订《舒城县人民医院来院进修协议书》后,由医务科或护理部具体安排进修时间及科室并管理进修期间相关事宜。

第五条  进修人员管理制度

一、进修人员应遵守我院各项医疗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在上级老师指导下参与各项医疗工作,不得擅自开处方、单独处理病人、签署会诊单和开具各种证明书。严禁各类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

二、进修人员应加强组织纪律性和劳动纪律性,不得迟到早退,遇有特殊情况需请假,并办理请假手续。三天以内由带教老师同意后由科主任/护士长批准,三天以上到七天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报医务科或护理部备案,七天以上需选送单位出具证明。

三、进修期间按要求履行岗位职责,服从科室工作安排,认真完成医疗工作。积极参加医院和科室组织的培训及学术讲座。

四、严格遵守医疗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患者隐私,不得擅自携带或复制我院医疗相关资料。

五、进修人员须严格按照医务科/护理部安排的进修时间及科室进修,不可随意调换进修科室或缩短、延长进修时间,违者不予发放结业证书。

六、进修期间需终止进修的,须选送单位出具书面证明。对任何原因不能按时完成进修的,不予发放结业证书。

七、进修期间,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医院规章制度的,除按相关规定对个人进行处理外,选送医院亦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六条  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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