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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人民医院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5 08:38 来源:院办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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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4〕2号)、《六安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六政务公开办〔2024〕2号)和《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舒城县人民医院信息公开制度》,现发布《舒城县人民医院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县政务公开办和县卫健委政务公开工作领导组的正确领导下,舒城县人民医院从实际出发,紧贴群众需求,积极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方便群众、病患及病患家属获取相关信息。

(一)主动公开

一是向社会公开基本信息,建立和谐的医疗环境,按照相关文件规范的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我院的基本概况,包括机构人员、设备技术、科普健教和便民服务等信息37条,同时公开行风投诉及监督保障等信息27条,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是向患者公开服务信息,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我院以患者为中心,从病患及病患家属最关心、最需要的方面做起,及时公开诊疗服务等信息,包括服务时间、专业介绍、就诊须知、住院须知、预约诊疗等共78条,同时公开医疗价格信息4条,环境导引信息13条,方便患者来院就诊。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院未收到公开申请,未发生依申请公开和政府统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包括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务公开工作资料管理制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制度、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政务公开工作督查制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制度、政务公开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政务公开工作资料管理等8项制度。健全三审制度,明确任务和责任分工,做到院务公开工作有专人抓,专人管,层层抓落实,确保院务公开工作有组织、有计划的开展。全年开展隐私排查两次,未发现有涉及病患隐私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院积极开展信息公开工作,运用多种形式有效拓宽院务公开途径,在门诊大厅设置电子滚动屏,及时向广大群众公开专家门诊介绍、诊疗服务程序等有关情况;在门、急诊大厅安排人员值班值守,为群众就医问诊提供咨询导引服务;持续优化医院微信公众号和医院网站建设,提升美观度,丰富内容,及时发布专家门诊排班表、健康科普等各类群众所需的信息,满足群众、病患及病患家属就诊需求。

(五)监督保障

我院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每年度的工作计划,紧抓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部门年度工作考核,做到政务公开工作层层落实。我院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程序,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严格落实政务公开社会评议机制,对外公布投诉和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对于群众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做到及时整改和反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上年度存在问题改进情况

我院信息公开工作在2023年工作中取得了显著成效,针对2022年工作中的问题,经过一年的努力,科室和部门信息公开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明显提高,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广泛扩展。针对自查自评中发现少许的问题,我院在第一时间进行整改,且生成整改报告和问题整改措施清单,将发现的问题全部解决。

(二)本年度存在问题

部分科室和部门未能认识到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公开内容和公开方式不满足要求;信息公开对内与对外界限模糊,部分公开无针对性、实效性。

(三)整改措施

2024年的信息公开工作中,结合我院的在2023年工作中的成果与不足,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教育,提高对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二是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和公开方式,及时更新,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工作。对涉及公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该公开的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的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实效性。三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和自评,层层落实责任,定期督查通报,确保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实践证明,开展好院务公开工作是促进医院行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载体是民主管理的必要形式,是监督机制运行的核心保证,是凝聚人心、融洽医患关系的桥梁。通过开展院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增强了医院工作的透明度更加规范、民主、科学的管理医院,促进了医院全面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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