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AHGJ2023-04-05
二、项目名称:舒城县人民医院企业年金受托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488号25-26层
受托管理费率:0.08%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舒城县人民医院企业年金受托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采用法人受托模式管理企业年金基金。 服务时间:合同自签订之日起3年。 服务标准:法人受托机构应确保企业年金基金运作安全,注重企业年金基金的风险管理,本着“高度安全、稳健收益”的原则,尽职勤勉、恪尽职守。 |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革委、刘菊仙、李彪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安徽国建招标造价有限公司提出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舒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方式:人事科 0564-8088086
招标办 0564-8688169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0564-8689920
十、附件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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