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舒城县人民医院的实际使用需要,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回收项目进行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YZB-2023-01-12
2、项目名称:舒城县人民医院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AB桶回收项目
4、服务时间:一年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塑料输液袋(元) |
透析桶(元) |
1 |
1 |
舒城县人民医院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回收项目 |
不低于1000元/吨 |
1.6元/个 |
5、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采购内容: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AB桶回收,详见附件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格式自拟);■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具有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关于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AB桶回收项目的批复;
(5)具备使用后的医疗输液瓶(袋)的回收资质;
(6)具备卫生部门统一监制的回收认可凭证;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8)本项目采取资格现场审核,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如申请人未按上述规定办理资格审查和提供相关资料的,其不具备磋商资格。
磋商当日需携带以下资料:法人携带身份证明或委托人携带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回收资质、回收认可凭证、回收项目的批复,携带所有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留存备案。(内容同资格要求)
三、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3年3月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舒城县人民医院后勤三楼会议室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舒城县人民医院网站上发布。
五、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舒城县人民医院
地址:舒城县人民医院后勤三楼
联系人:苏工
联系方式:0564-8621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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